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@郑州市民出入公共场所要扫“场所码”

发布日期:2022-05-11 来源: 未知 阅读量(


  疫情下,为了给公共卫生安全多一道“防护墙”,公众出入公共场所要扫“场所码”。 这是记者5月9日从省卫健委获得的信息。

  按照《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(2.0版)》明确规定,“场所码”适用于各类需要掌握人员到访情况的场所。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、商场超市、农贸市场、宾馆酒店、餐厅饭店、文博场馆、文体休闲娱乐场所、旅游景区、医疗机构、零售药店、学校及校外培训机构、各类监所、养老机构、福利机构、托幼机构、物流快递点、火车站、汽车站、高铁站、高速服务区、建筑工地、宗教场所、居民社区(小区)等所有公共场所实现“场所码”全覆盖。

  各类公共场所管理者通过场所信息登记,生成“场所码”二维码并在场所醒目位置设置、张贴,进入公共场所人员应当使用微信或支付宝等“扫一扫”功能,扫描张贴的“场所码”,首次需如实填写个人信息,之后每次扫码仅需快速验证即可通行,可以实现在人口密集场所不接触精准管理。对于无法通过手机扫码登记的老人、儿童等特殊群体,可由监护人或工作人员予以辅助,通过手工登记信息等方式,完成核验通行。

  各类场所管理者应当通过设置疫情防控台、安排专人督促检查等方式,认真落实出入场所人员扫码查验工作,扫码显示“健康码”正常予以放行,发现扫码后结果显示异常的,应拒绝进入并就地临时隔离,第一时间报告属地社区或疫情防控部门进行闭环转运管控。

  政策规定,群众在出入场所时要主动扫验“场所码”,亮示“行程码”方可通行。因首次扫码须填写较多个人信息,提醒在进入各类场所前提前完成首次信息录入,缩短通行时间。对不配合扫码,拒绝出示或虚假出示,出现“场所码”异常(黄码或红码)不配合管理的,由公安部门依法依规处理,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